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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股东之间签订的退股协议有效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律师解答:有效,如果是由其他股东来支付款项,相当于就是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是有效的。但如果约定是由公司来支付款项给退出的股东,则协议无效,因为属于公司减资,公司减资需要履行法定程序,通知债权人和公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话可能侵犯债权人权益,减资是无效的。所以协议由谁签不是关键,关键是谁负责出钱。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退股协议约定股东返还出资款给退出的股东,退股协议是有效的,应当履行。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案涉《退股协议书》的效力问题? 钟某称案涉《退股协议书》系在梁某逼迫下签署,但本案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该主张,故本院对其该主张不予采信? 案涉《退股协议书》系双方自愿签订,其内容并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该《退股协议书》中约定“甲方(钟某)同意乙方(梁某)退股,并同意将乙方全部的出资金额60万元全部返还给乙方”,可见双方对于终止合作以及梁某出资款的返还事宜已达成合意? 在双方对梁某出资款返还数额以及返还方式已作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钟某主张梁某的出资应在承担合作期间的亏损份额后多退少补,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判决钟某向梁某支付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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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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