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天河区擅长合伙协议解除案-股东协议纠纷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同时签订合伙协议和股东协议的,哪份为准?
广州律师解答: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一般以最终实际履行的协议为准。如下面这个案件,三人先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买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股权,后买过来后,又签订了股东协议。后发生争议,某股东依据之前签订的合伙协议要求退还出资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合伙协议已经被股东协议代替,三人之间现在是股东关系,应适用公司法,合伙协议已失效,判决驳回该原告股东要求退伙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王某以合伙协议纠纷为由向谢某、陆某主张返还公司分区经营管理过程中对外支付的租金、劳动者工资和学员学费的返还等费用,从双方庭审陈述以及举证来看,王某和谢某、陆某出资共388万元用于购买车某驾校的全部资产以及股权,现车某驾校公司已经依照双方签订的股东协议变更公司股东登记信息并依照股东协议和补充协议进行分片区经营管理,公司成立之后,王某和谢某、陆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为公司的股东之间的关系,并非合伙关系,双方明确约定以公司的形式经营培训机构,且双方以公司形式正常对外经营该机构? 在公司成立之后,王某和谢某、陆某的行为应受到公司的章程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约束? 双方作为公司股东一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于公司具体的经营事项双方存在分歧,属于公司内部经营问题,现双方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对于投资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资金支出不能依据合伙协议关系予以处理? 因此,本院对王某基于合伙协议主张的款项返还主张不予支持? 在王某和谢某、陆某均为公司股东的情况下,王某无权向谢某、陆某提起合伙协议诉讼要求谢某、陆某对公司对外经营期间产生的各项支出? 综上所述,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资料

张静律师
电话:18078803…

我的精采回复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