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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支付购房款和居住房屋能证明借名买房关系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律师解答:不能。证明借名买房关系最好的证据就是买房当时签的借名买房协议,其次是证明借名买房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最后才是购房款支付证据(需全部房款)和房屋使用证据。实践中经常发生的情况就是只有购房款支付证据(且还是部分)和房屋使用证据,这其实都不足以证明借名买房关系。支付购房款可能是借名买房关系,也可能是赠与或借款等关系。而使用房屋可能是共有关系,租赁关系,亲属间免费借住关系等。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仅凭购房款支付证据(且还是部分)和房屋使用证据其实借名买房,法院就不支持。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赵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本案属于借名买房? 赵某与杨妻在法院查封涉案房产前并未有关于借名买房的书面协议,杨妻关于借名买房的情况说明系法院作出拍卖涉案房产的公告后出具的,不排除杨妻为排除执行的原因才出具该情况说明? 另赵某提交银行流水拟证明涉案房产系其出资购买,但从赵某提供银行流水可知,涉案房产的按揭款系从杨妻的银行账户扣款,虽然赵某以其个人账户向开发商和按揭银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但从赵某提交的其与杨妻银行账户往来明细可知,杨妻的账户在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期间共有248999元款项转入到赵某的账户,故不排除赵某与杨妻之间存在款项借贷往来,现在证据也不足以证实购买涉案房产的款项全部由赵某支付? 此外,赵某提供的证据虽可证实其在涉案房产居住并实际支付涉案房产的物业管理费,但并不排除赵某与杨妻之间存在出借或出租房屋等关系,赵某于涉案房产内居住并实际支付物业管理费,该事实不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名买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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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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