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打印的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就有效。如下面这个案件,见证人还拍了视频,被继承人在打印遗嘱上签名按印,就是有效的。
判决书节选:
关于2019年4月8日所立遗嘱的有效性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判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审查标准是其是否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案涉案《遗嘱》为打印遗嘱,应重点审查:立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签名是否真实、有无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等三方面事实,以对遗嘱是否有效作出综合评定。本案中,被继承人当时已病危且在ICU重症病房中,但根据肖女儿、李妻提供的视频、证人王某及黄某的证词均证实肖大儿当时神志清醒并明确表示将其名下的财产在其去世后留给女儿肖女儿,该意思表示经过确认后形成文字打印件,并在黄某见证下向被继承人本人宣读且经被继承人确认后,再由被继承人签名捺指模,之后分别由无利害关系人王某、黄某签名捺指模确认,其见证行为合法有效,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另被继承人将其名下相关财产指定给唯一的女儿继承亦符合常理,因此张母主张遗嘱无效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