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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买家起诉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要把抵押的银行一起告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律师解答:要,但不是列其为被告,是列银行为第三人。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把银行列为第三人,法院判决银行配合涂销抵押,这样买家就可以凭判决过户。本案中银行的贷z款在诉讼中已经还清,即使未还清,也没关系,反正起诉继续履行合同,买家都是要一次性付款的,把剩余全部付款转到法院账上,法院再转给银行还清贷z款,就可以涂销抵押了。
    判决书节选:
    关于张买家诉请,本院认定如下:第一,第三人建行广州分行表示涉案房屋贷z款已结清,对张买家诉请没意见。鉴于涉案房屋事实上尚未涂销抵押,本院认定第三人建行广州分行应协助吴卖家办理涉案房屋的涂销抵押手续。第二,从查明事实看,涉案房屋不存在其他办证障碍,且张买家具有购房资格,并已将剩余购房款538万元交至本院代管款账户,其主张将涉案房屋过户登记至其名下并向吴卖家支付剩余购房款538万元,有事实和合同依据,应予支持。第三,涉案合同约定出售人应当在收到全部价款后3日内将该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故吴卖家应在首期剩余购房款后依约将涉案房屋交付给张买家使用。第四,吴卖家违约,张买家要求吴卖家按涉案合同第八条约定自2021年3月31日支付违约金,合理有据,但基于公平原则考虑,本院酌情将该标准调整为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z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以计至涉案房屋抵押登记涂销之日为宜,且以本金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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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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