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荣获律师资格以来.杨律师长期以来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先后担任物资.商贸.交通.房地产.金融.行政执法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地办理了各类刑事辩护.民事.行政诉讼及仲裁案件的代理.并参加过诸多商务谈判.尤其擅长商务策划.懂经营.善管理.能为委托人尽职尽责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且具有高度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另有<试论刑事辩护制度的诉讼价值>.<论死刑适用>.<浅谈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理解和适用>.<谈最高额抵押贷款的法律运用>在相关杂志上发表.
杨律师正在为律师事业这片神奇的绿洲.执着不懈地辛勤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