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员工病假工资
作者:张勇 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24日
员工病假工资
您的问题: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是否应按第一个前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来支付,且按这个标准来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答:员工病假工资首先应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来支付,不是先按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来计算的,这个理解是:按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这种方式来计算,若计算后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则按百分之六十支付;若计算后得到的病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则最少要按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来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主要在于有时候通过计算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可能会比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少,若少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则最少要按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来支付病假期间工资)。谢谢!
法律规定: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