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级律师,从事法律工作5年,毕业于国家重点一批院校,专业知识扎实、思维缜密,拥有PEMA(并购与基金)执业证书,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曾先后担任辽宁法制报维权律师团律师、新民市胡台、兴隆镇、罗家房镇政府法律顾问、大型国有、私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处理大量诉讼及非诉业务。成功办理多家企业的股改项目、跨国涉外案件、并且代表民营企业起诉政府,成功的维护了企业利益;刘艳平律师力求以自己的责任感、使命感、创造力,致力于为个人及企业的财富创造及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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