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 |
主体 |
主观 |
客观 |
刑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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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 |
一般主体 |
直接故意 |
拐卖妇女、儿童 |
5年—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1、集团首要分子; 2、拐卖三人以上; 3、奸淫被拐卖妇女; 4、诱骗、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 7、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 |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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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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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
一般主体 |
故意 |
明知系被拐卖而收买 |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数罪并罚: 收买+强奸; 收买+拘禁; 收买+伤害; 收买+侮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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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
一般主体 |
故意 |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 |
首要分子+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构成妨害公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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