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刷男友银行卡也算偷
作者:王景林 律师 时间:2015年04月01日
刷男友银行卡也算偷
一、案情介绍
吴小姐与刘先生是一对恋人,两人已经同居。刘先生为购物方便办了张建行储蓄卡,卡就放在两人同居房间的抽屉里,刘小姐也知悉其密码。
2014年国庆节,两人回家见了双方父母,两家老人都表示满意,他们开始憧憬将来结婚事宜。此时,吴小姐因为单位裁员已经失去工作,一时没有找到合适工作。吴小姐一直喜欢淘宝、逛街,属于典型的“月光族”。为了满足自己的购物需求,她顺手拿走男友放在抽屉里的银行卡,并刷用3万多元,男友对此并不知情。吴小姐心想,自己都是他的人了,刷他的卡用点钱应该没事。
后来,刘先生在刷卡时发现账户余额不足,考虑到有可能被黑客盗取,随即报案。后经警方调取商场监控录相让刘先生辨认,发现是自己女友。警方已经立案,只能依法处理。
二、法院审理
苏州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小姐未经允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刷用银行卡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于2015年2月初最终判决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处罚金一万元。
三、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海王景林律师 T:1304215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