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剩女”谨防被骗财骗色
作者:王景林 律师 时间:2015年09月14日
“剩女”谨防被骗财骗色
阿洁从小学到中学,成绩一直特别优异,后来考入上海某名牌大学,她一直是亲戚朋友夸赞的对象。阿洁身材高挑,长相姣好,由于家风传统,她一直没有谈恋爱。毕业后,阿洁进入上海某家大型跨国公司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白骨精。由于工作繁忙,阿洁一直没有找到感情归属,很多人都认为她眼光高,过于挑剔,其实并非如此。阿洁内心传统,但不乏追求浪漫,她渴望完美,一直守身如玉,希望找到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但无奈青春时短,一晃阿洁就成了大龄剩女,父母及亲朋好友都非常焦急,这使阿洁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直到30岁时,阿洁碰到客户公司的一位驻沪代表,那位代表得知阿洁至今单身后,有点不可思议,随后向阿洁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那男子30多岁,阳光帅气,精明干练,说话幽默风趣,正是阿洁喜欢的那种类型。很快阿洁就倒在他的怀里,原来阿洁一直告诫自己,一定要把贞操留到新婚之夜,只给自己喜欢的男人,但这时她已经不管不顾了,认为眼前这个男人就是上帝给她派来的王子,将会娶她,与她厮守终生。阿洁与他频繁同居,开始死心塌地地为这份感情付出。其间阿洁怀孕过,但在那个男人花言巧语下做了流产。热恋中的阿洁太傻,她完全听从男人的安排,且大手笔地在那个男人身上花钱。有朋友善意提醒她时,她还嘲笑朋友,不要把每个人都想得那么阴险,她已经非常享受那个男人带给她的快乐。
就这样,二年时间里,阿洁没有前往那个男人家拜访其父母,那个男人也没有随同阿洁前往阿洁家拜访其父母。那个男人还经常联系不上,事后总会谎称在外应酬,阿洁很善良,很快就会原谅他。实际上,阿洁哪里知道,那个男人已有家室,他不甘寂寞,在这里找了阿洁这个情人,在外面还有二三个,与在阿洁这里一样,同样吃香的喝辣的。可恨的是,他还经常调侃,男人长的帅没有办法,只好能者多劳,他也是在为社会做贡献,不然这些剩女谁来安慰。
二年后的某天,那个男人彻底消失了。这时,阿洁才如梦初醒,男人还算有点道德,他发短信告诉阿洁,其已有家室,且儿子都已经十多岁了,他和她只是逢场作戏,各取所需,感谢她二年来的陪伴,他们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有结果。末了,还不忘祝阿洁将来幸福。
阿洁瞬间感到莫大的耻辱,这二年在那男人身上投入的太多了,光给他买各种名牌物品、一起生活消费,可能花掉有20万。并且为了能和他在一起,连春节都没有回家,父母还在替她高兴呢,说只要她过得好,怎么样都可以。阿洁不敢将此事告诉父母及亲朋好友,怕他们笑掉大牙。她非常苦闷,想死的心都有了。
她向律师电话咨询,但律师的回答不能让她满意。
那个男人构成重婚罪吗?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依法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很显然,那个男人没有与阿洁办理结婚手续。但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属于重婚,但本案中,他们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只是频繁同居,且比较隐蔽,甚至是偷偷摸摸的。所以,一般不构成重婚罪。
构成诈骗罪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个男人故意隐瞒真相,致使阿洁作出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对其给予高档物品及一起高消费。看似好像构成诈骗,但对此会有争议,双方系男女关系,公安机关一般会以情感纠葛不属于其管辖为由不予立案,除非你有足够证据来证明。本案中,那个男人应该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可能只是出于猎艳心理,玩弄了阿洁的感情。至于消费开支,可能是阿洁自愿支出。所以,在实践中一般很难认定构成诈骗罪。
可否要求退还所有的消费开支呢?从法律层面上讲是可以的,如果对方不予认可,可以不当得利主张返还。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但问题是,阿洁的所有花销,并没有留下有效的证据直接指向是那个男人使用的,即使部分生活花销有证据留下,但对方可以声称是阿洁出于自愿,属于赠与,对于生活消费支出赠与后一般不得再主张撤销退还。由此说来,最终要得到法院支持,实际操作还是有点困难的。
可否以贞操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呢?首例贞操权赔偿是由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的,案件情形与阿洁经历相似,该案中被告隐瞒了已婚的事实,并以结婚为目的与原告交往,诱使原告与其发生性关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但本案中对方并未提及要与阿洁结婚,阿洁可能也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阿洁提出系以结婚为目的而与对方交往,对方可能辩称,其交往之初便向阿洁透露已有家室,是阿洁想做小三,蓄意破坏其家庭,这样的话,阿洁会气吐血。并且法院也会疑问,作为生活常识,阿洁也应当主动了解对方实际情况。即使按上述案例标准得到赔偿,3万元实在太少,不足以弥补内心创伤。起诉只是使对方造成一点经济损失,这点小钱对方完全有能力承担,即使拿到这个钱,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羞辱,阿洁这样想。另外,阿洁不想有人知道这件不光彩的事,怕对自己造成影响。对其没有什么更大的惩罚以解心头之恨,阿洁考虑太多,最终选择放弃诉讼,自认倒霉。
类似案例,笔者已经碰到不少,在此,给出以下几点提醒:遇到心仪男人,如果喜欢,应当及时上门拜见其家人;主动认识其周围朋友,了解他的相关情况;尽量不要在男人身上花钱,如果男人喜欢你的话,应当他会主动掏钱,并且非常大方。现实中有些女性动用调查公司去作一些前期调查,我们一般不提倡,因为有时候会弄巧成拙。(上海王景林律师撰稿 T:1304215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