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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对“林森浩案”说几句
作者:王景林 律师  时间:2015年12月13日
对“林森浩案”说几句
     黄洋被毒死了,林森浩最终也被执行死刑了。
对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来说,他们只是依法办事。法律维护公平和正义,法律本身就是冷冰冰的,触犯法律,就要受到惩罚,无可厚非。
对于黄洋父母来说,你要了我儿子的命,我就要你一命抵一命,以德报怨我们做不到,中国向来崇尚杀人偿命。我们不用指责,他们失去唯一的儿子已经很痛苦。虽然外界有人质疑他们冷血,不近人情,但如果换作是你,你可能也会这样做,原谅杀害儿子的凶手,就是做不到。
对于林森浩父母来说,请不用指责他们没有教育好孩子,这不能全是他们的错。在中国当下这种环境下,有多少父母能真正教育好自己的子女的,他们自身能力和精力有限。林森浩劝他父母“好好活下去”,他父母的后半生怎能好好呢。
对于林森浩来说,也不用再过多地指责,他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从他的角度来说,他的初衷可能只是想教训一下这个室友,并没有打算一定要致他于死地。可恨的是,他当时应该主动说出投的是什么毒,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但他抱着侥幸心理了,估计他内心也有过激烈的挣扎。
从社会价值角度来说,此次事件中没有一个赢家,包括我们公众在内。两个复旦大学医学院的高材生,未来的白衣天使,可能会为我们每个人服务,却就这样夭折了。如果一定要说出是哪里出了问题,我觉得应该是我们这个社会在哪里出了问题。还是那些话,我们不用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说一些标榜自己的话,对别人指三道四。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本次事件中学会反思,希望不再发生类似的悲剧。
都是废话,就当我什么也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