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其中提到: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政治领域中一场严重的敌我斗争;以三年为期,组织一次、两次、三次战役,对刑事犯罪分子从重从快,一网打尽。198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前者规定对流氓罪等十几种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罚,直至判处死刑”,后者规定在程序上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要迅速及时审判,上诉期限也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10天缩短为3天。这就是“1983年严打”,自1983年8月开始,至1987年初结束。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肖扬表示,多年来的经验表明,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遏制犯罪急剧上升的有效措施。
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从2018年1月23日开始,到2020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三年。总体要求是“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201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旨在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201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警告那些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让他们在2018年3月1日之前自首,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一天发布四个规范性文件,分别是:《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旨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旨在惩处黑恶势力采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行为;《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了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旨在准确甄别和依法严厉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加上之前已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15年)等司法解释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