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宝富,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三级律师,1986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江苏琴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以来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爱好广泛.知识面广.善于总结办案经验分析立法动态.经常在省经以上专业杂志发表学术性文章.特别在办理各类案件当中.既对委托人高度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又不迎合委托人的不合法的主张.办理了多起有影响的案件.通过办理律师业务赢得了社会的承认.例如.办理[于林桂.杨德宏.吕新云妨碍公务辩护案".因三被告人针对乡生猪办工作人员王某某以收取生猪屠宰税的名义.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进行抵制.而王某某以暴力强行到三被告人的肉...... [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