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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申请人顶某等人与被申请人栗某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案,顶某的代理人李大贺律师认为涉案合同相对人之一、仲裁第三被申请人理某长期患有使用酒精引起的精神和行为障碍癫痫等影响正常认知并影响日常活动的精神病,需要长期、持续不断地接受治疗,然而,涉案合同显示的签订日期却均在理某患病、治疗期间,被申请人申请仲裁、深某......
原告戊某(借款人)诉被告华某某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举示的证据2.1《戊某的借款情况说明》,原告代理人李大贺律师对其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证明目的均有异议。 【关联性】该《情况说明》既非书证、物证,也非其他客观性证据,而是属于被告的虚假陈述材料,通过该虚假材料的出具,被告......
原告戊某(借款人)诉被告华某某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举示一份《关于接入****银行征信系统的公告》,想要据此证明其将原告的所谓借款信息、逾期上报征信的行为是由事实依据的,是合法的。但原告代理人李大贺律师认为,该《公告》恰恰证明被告将所谓原告的借款信息、逾期信息上报征信的行为......
原告戊某(借款人)诉被告华某某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举示一份《关于做好网络借贷结构数据质量治理工作的通知》,想要据此证明其将原告的所谓借款信息、逾期上报征信的行为是由事实依据的,是合法的。但原告代理人李大贺律师认为,该《通知》恰恰证明被告将所谓原告的借款信息、逾期信息上......
原告戊某(借款人)诉被告华某某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综合本案证据可知,被告通过侵犯姓名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造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手段伪造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因此根本不成立,纯属被告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的道具,被告对原告不具有合法债权,其将所谓原告的借款信息、逾期......
原告戊某(借款人)诉被告华某某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举示的证据之一为《借款协议》,但原告的代理人李大贺律师对该证据真实性、合法性、证明目的均有异议。 【真实性】根据该协议记载的出借人身份证号被刻意隐藏(不完整显示),以及根据上海某某公安公布的《警情通报》载明的凡是从华某......
原告(某一借款人)诉被告华某某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举示的证据之一为《授权委托书》,但原告的代理人李大贺律师对该证据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证明目的均有异议。 《授权委托书》的关键内信息在“2、授权范围”项下:(1)代授权人在华某某财网络平台上进行华某某财账号的注册并将授......
在一借款人(原告)诉华某某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被告)名誉权纠纷案中,被告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其上报征信的行为属于其非法敛财的手段。退一步讲,《借款协议》即使成立,也无效。被告将所谓原告的借款信息及逾期信息上报征信的行为依然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之规定,应......
在一借款人(原告)诉华某某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被告)名誉权纠纷案中,华某某财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通过伪造合同、虚增借贷本金、虚构应还未还款项等手段对原告实施套路贷,其对原告不具有合法债权,不能对原告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价;对原告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价,污损了原告信用记录,属于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通过伪造合同、虚增借贷本金、虚构应还未还款项等手段对借款人实施套路贷,其对借款人不具有合法债权,不能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价;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价的,属于对借款人名誉权的侵害,应将信用记录恢复至其提交记载的借款、逾期等信息未记载状态。《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