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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料

尊而光工商法团队律师
专长领域: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公司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电话:
15072392… (获取律师电话请联系 110网在线客服)
Email:
2243175617@qq.com
执行机构: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广写字楼3909室
积分:133020
点击量:473907
 

律师简介

****【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

微信:1944368198

电话:027-83911892

律师在线QQ:2970293341

尊而光QQ:1452046198

网址://www.mingsfd.com/

(明盛丰大 企业法务网)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工商法务部.是以程智华.王旭.尹青.竹永海.宋飞帅等金牌律师牵头组成的工商法务律师团队.每位团队律师均有多年的办案和服务经验.曾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到公司企业的内部经营和管理.针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在各个阶段遇到的工商法律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我们工商法务部以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理念.服务内容涵盖公司设立.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清算.重组与并购.增资减资.私募投资.尽职调查及合规审查.代办工商登记.商标专利注册.协助拟定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出资人协议.股东内部协议.隐名显名股东协议及股权转让.质押.债转股等多种交易方案的设计等.针对公司遇到产品假冒.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等情况提供维权法律服务,就企业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解决方案.配合出具律师函,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后的专案代理等.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工商法务部自成立以来.与湖北省内工商等政府部门及行业专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经成功为多家公司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专项的工商法律服务.为众多企业高管及股东排忧解难.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一名国内资深知名律师,程律师有着20年律师执业经验,15年大型集团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历。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凭着丰富的阅历和经验,对婚姻、家庭、劳动、刑事等案件有着敏锐的洞悉和清晰的判断,成功办理多起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的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尊敬和敬佩。程律师特别擅长处理金融物流纠纷,处理了多起华东地区物流风险事件案件,为所服务的企业避免了上亿元的损失,从而在物流行业、钢铁行业及仓储行业建立较大的影响力和较好的口碑。曾经或现在法律服务的单位:武汉中铁伊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物资公司哈尔滨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江阴长丰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无锡锡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

【王旭个人简介】

手机:18674003638        qq:2212355044

邮箱:hbxd06@126.com           

微博://weibo.com/u/2754494387/home?wvr=5&lf=reg(王旭_律师 )

王旭律师,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在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执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武汉市汉阳区桃花岛社区常驻律师。

王旭律师在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担任工商企业法务部负责人,并加入合同部、家事部、劳动部、谈判部、金融物流部等多个法律服务部门。擅长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尤其公司业务、工商法务、合同、债权债务等,目前被多家大中型企业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熟悉精通企业法律实务。擅长领域:公司法律领域、债权债务、合同、劳动、房产、婚姻、侵权、刑事,对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及法务管理有独到见解。成功办理多起案件先后受到《楚天都市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大楚网报道。执业多年期间,王律师以其正直、严谨的工作态度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王旭律师被多家大中型企业如中铁伊通物流公司、长江一号投资公司等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十分熟悉精通企业法律、合同法律实务。王旭律师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对于企业的壮大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说,重视法律及律师的价值,将使企业,赢在起跑线上!

 擅长领域:公司法律、合同、劳动、房产、婚姻、债权债务、侵权、刑事。

 执业理念:以真诚之心对待当事人,为公平正义而奋斗。

【社会活动经历】

2014年6月20日 在桃花岛社区举行婚姻继承法社区讲座

2014年3月20日 在桃花岛社区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社区讲座

2014年1月起  担任汉阳区桃花岛社区顾问律师

2013年3月起  参与中铁伊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团队

2013年3月    在汉阳冰糖社区进行法律咨询活动

2013年2月    在武昌小东门社区进行法律咨询活动

2013年2月    在汉阳五琴里社区进行法律讲座活动

2012年10月   在团结社区参加汉阳教育局举办的法律咨询活动

2012年9月    在武昌邮科院社区进行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活动

2012年7月    在汉阳五琴里社区进行法律讲座活动

【媒体报道】

1.  2013年4月19日 参与办理的案件被《武汉晚报》报道(第9版民生理财)://whwb.cjn.cn/html/2013-04/19/content_5149182.htm

2. 2013年5月10日 受邀点评点评《武汉晚报》新闻(第9版民生理财):   //whwb.cjn.cn/html/2013-05/10/content_5159089.htm    

3.  2013年7月12日 受邀点评《武汉晚报》报道案件(第37版):         //whwb.cjn.cn/html/2013-07/12/content_5188319.htm

4.  2013年8月27日 受邀点评《长江日报》报道案件(第8版社会新闻): //cjrb.cjn.cn/html/2013-08/27/content_5208475.htm

5.  2013年9月6日 受邀点评《楚天金报》报道案件(第28版经济与法): //hbrb.cnhubei.com/ctjb/20130906/index.htm

6.  2013年9月26日 受邀点评《长江商报》报道案件:

      //www.changjiangtimes.com/szb/20130926/a18.html

7.  2013年10月14日 受企业党报邀请,点评办理的案件:

      //www.djckb.com/html/A/14/2013/1014/117698.html

8.  2013年10月23日 处理案件受到《长江商报》报道:

      //www. chang jiang times. com/2013/10/459942.html

9. 2013年11月5日  受《武汉晚报》邀请点评案件(第5版):

      //whwb.cjn.cn/html/2013-11/05/content_5246218.htm

10.2013年11月6日  受众识网邀请点评案件:

      //www.cn-zsw.cn/portal.php?mod=view&aid=535

11.2013年11月14日  办理案件接受民生在线网站报道:

      //www.minshengzaixian.com/xyxw/2013-11-13/25381.html

12.2013年11月15日  办理案件接受《楚天金报》报道(第26版):

      //ctjb.cnhubei.com/HTML/ctjb/20131115/ctjb2204098.html

13.2013年12月4日  《楚天金报》报道办理案件(第24版):

     //ctjb.cnhubei.com/html/ctjb/20131204/ctjb2220962.html

14. 2013年12月10日,办理案件由《楚天金报》报道(第24版):

      //ctjb.cnhubei.com/html/ctjb/20131210/ctjb2227271.html

15. 2013年12月10日,办理案件由民生在线网站报道:

     //www.minshengzaixian.com/nyjj/2013-12-10/26078.html

16. 2013年12月11日,《楚天都市报》报道办理案件:

     //ctjb.cnhubei.com/html/ctdsb/20131211/ctdsb2227723.html

17. 2013年12月26日,办理案件受《长江商报(A13版)》和大楚网报道

      //www.changjiangtimes.com/2013/12/466162.html

      //hb.qq.com/a/20131226/003721.htm

18. 2014年1月1日,办理案件经《楚天都市报》报道

       //ctjb.cnhubei.com/html/ctdsb/20140101/ctdsb2247484.html

【各类案例集锦】

【合同案件】

案例链接 : 

              辛苦赶工,血汗工资何处要?

2013年两位装修工人帮沌口某酒店装修,两人辛苦为酒店赶工,完成之后酒店却迟迟不支付装修款,多次讨要无果后委托本所尹青律师、王旭律师提起诉讼,最终达成和解,成功要回装修款24万元。

案例链接:

             市民遇骗子投资公司,差点血本无归

武汉的彭先生一日接到一基金公司的推销电话,误信了稳赚不赔的投资模式,在基金公司了解了情况后投入10万元积蓄,与基金公司签订基金投资协议。本想着2年后可拿到3.6万的收益,但是到期后基金公司以种种借口推脱支付,而家中老人病重又需要钱治病,在一筹莫展时找到王旭律师,王旭律师成功在短期内帮助彭先生将本金和收益要回。

案例链接:

   白纸黑字的中介合同,如何反败为胜?

    最近,家住武昌的王女士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因故解约,中介按照合同要求其继续交清全额中介费,让她觉得很是“霸道”。王女士今年3月看中了黄鹂路的一套二手房。在中介联系下,买卖双方及中介共同签订了武汉市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王女士需向中介支付经纪代理费12500元,其中签订合同当日预付5000元,剩下的7500元在过户当天支付。双方在6月1日前办理完过户手续。

随后,买卖双方因房屋家具、付款方式和租客未能及时搬走等原因,直到7月份都未办理过户。王女士提出解约,拿回5万元定金。但中介告诉她,合同中明确规定,“如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代理费100%,即12500元。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代理费的100%。”如果解约,她得先把中介费补齐。

合同白纸黑字写明要收违约金,但是王女士觉得太不公平,凭什么事没办成还要给钱。最终王女士找到王旭律师,成功解决了与中介纠纷,王女士未再出钱,非常满意。

【宋飞帅律师个人简介】

姓名 宋飞帅

手机:13825043208            qq:1182357597

邮箱:hbzeg21@126.com         

微博://weibo.com/u/2170728960?topnav=1&wvr=5(尊而光宋律师)

早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文法学院。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执业证。曾在广东、天津等城市从事律师工作。数年国内知名日化企业法务类工作经验,了解企业运营模式。

办案作风严谨,逻辑缜密,沉着稳重,擅长从细节处找到对手漏洞。

宋律师现任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客户二部负责人,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培训以及单项企业服务。凭借多年的企业工作经验,以及对销售的独特理解,宋律师深受中小企业欢迎,为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从业以来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服务范围涉及公司股权变更、公司债务追讨、公司合并商务谈判等。其对中国微小企业发展出路的研究深受企业欢迎。

宋律师对中国传统文化十分感兴趣,崇尚从古代哲人的智慧中汲取营养,为办理现实案件寻求方法。尤其对于王阳明心学深有研究,对其提出的“知行合一”思想十分崇尚。

宋律师办案的格言:精干专业,快速办案。

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格言“防于前胜过办于后”。

【竹永海律师个人简介】

    手机:13871089941                qq:1452046198

  邮箱:hbzeg09@126.com           微信:ruohen0616

  微博://weibo.com/u/3195673363?topnav=1&wvr=5(竹永海律师)

  竹永海律师,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法学院,现在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执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会员,湖北电视台垄上频道法案四组律师联盟特邀律师。

【执业理念】

     以诚心待人,以法律之武器,为权益保驾护航!

【专业背景】

中南民族大学学士学位,在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工作时处理多起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多起民商事案件。之后到江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任职,处理过多起民商事判决的执行,对于民事执行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工作背景】

竹律师于2012年到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办理多起合同、企业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尽职调查等案件,是一位专业能力扎实,认真负责的律师。

【办案风格】

在多年的法律工作期间,对于各类案件的谈判处理颇感兴趣,多年来一直潜心研究谈判案例及谈判理论知识,在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担任谈判委员会负责人。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多起以谈判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案件。

【社会活动】

2012年9月至2014年3月期间应邀参加的活动有:

参加汉阳区教育局在团结社区举办的法律教育活动;

参加迅捷电子商务公司企业法律培训讲座;

参加汉阳区司法局组织的中小企业法律服务讲座;

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组织的活动有:

组织湖北省律师同行交流会,对律师代理谈判的法律专业服务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研究讨论;

组织“和气致祥”法律大讲堂活动,通过普法教育提高大家对法律维权的认识及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

【媒体形象】

    执业期间办理的相关案件曾被《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等多家媒体报纸作为普法宣传案例;

    任职《楚天金报》律师团顾问律师,《武汉晨报》公益律师工作室顾问律师,武汉居民调解网专业调解员,湖北电视台垄上频道《法案四组》特邀律师,湖北电视台《调解面对面》合作律师。

【执业背景】

    任武汉众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聚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同人传媒有限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同时兼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科技产业园服务中心首席法律顾问。

【尹青律师律师简介】

                       

尹青律师,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毕业,学士学位,具有心理咨询师二级资格证,现在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201201311324064。

尹青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在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担任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是企业法律服务部(股权)、合同(房产)法律服务部、婚姻家事部的成员,办理多起股权、合同、婚姻、房产、债权债务等案件。

尹青律师经常参加社区讲座、社区咨询,积极响应司法局送法进社区的行动;2012年11月参加武汉市检察院、武汉市律协举办的第二届“律理之光”公诉人律师辩论赛荣获“优秀辩手”;多次被楚天都市报、武汉晨报、武汉晚报报道,是一位专业能力扎实,办案尽责细心的优秀律师。

【联系方式】

手机:13871192712              qq:2839895645

邮箱:hbxd05@126.com           微博:尹青律师

微信:13871192712

主要为公司提供的如下法律服务:

草拟股权转让协议

草拟公司章程

草拟公司员工手册

草拟融资、合作协议

草拟与客户之间的合同

向外签发律师函

案例一:公司章程有如一国之宪,不可草率制定:

甲与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公司A,已办好营业执照,甲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占股40%;乙为监事,占股60%,委托本所草拟A公司章程。

本所律师审查两人的合作协议、工商登记信息等材料,为A公司量身定做了一份公司章程,其中为保障两位股东的合法权益,精心设计章程条款,比如所占股份不一样,为保障两位有平等的话语权,特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会决议方式为按人数投票,而非法定的按股权份额投票。

本所律师建议,任何公司,不论规模大小,其首先应制定出最适合公司情况的章程,避免日后因股东矛盾,使得公司陷入僵局。

案例二:公司融资需注意办理相关手续

B公司原有的三位股东甲、乙、丙为公司发展需要,获得新股东戊、己的融资,三位原股东委托本所帮忙拟定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本所律师审查五人签订的合作协议,通过原股东的叙述,了解到虽然三位原股东所说只是增资,但从法律上而言,既涉及到股权对内、对外的转让,又涉及公司资本增加。于是本所先草拟了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然后草拟公司增资的决议,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最终达到了委托人的预期。

本所律师建议,当投资方与融资方达成合作意向时,应当向律师表述意向,由律师按照法律规定草拟先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避免达不到合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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