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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离婚案件中遇到一方婚内出轨的问题
作者:章丘胡安昭 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19日

离婚案件中遇到一方婚内出轨的问题
甲某找到我,说他的媳妇提出和他离婚,也没有具体说明什么理由,就说日子过不下去了。甲某放了一段夫妻两人吵架时的录音给我,听完录音,我告诉甲某:“你媳妇应该是出轨了。”甲某说:“不可能吧,胡律师,你何以这么说?”我告诉甲某,刚刚我办理的一个离婚案子,当事人非常确定其妻子出轨,并且也提供录音给我,那段录音中女方说话的口气和刚才他的录音中女方说话的口气完全一致。并且录音自始至终女方都没说出提出离婚的原因,只是在说离婚应该怎么处理财产问题。可能这是人的一种共通的心理,就是在自己做错事的时候会有意隐瞒,而这种细微的差别我通过接触大量的离婚案子竟能够发觉。
十多天之后甲某再次找到我,说胡律师,我真的发现了我媳妇的确是外面有人。我只是还是不太明白你是怎么能够通过一段录音就能听出来的。我说可能是长期工作经验累积的一些感觉吧,而且正好碰到刚听了这样一段录音,两个完全不同的人说话的口气竟能如此一致。
甲某之妻怀孕了,甲某通过跟踪发现甲某之妻和一个男的去了医院,门诊登记的本子上明明白白的写着。甲某与其已经分床五个月了,其妻怀孕三个月,甲某非常确定孩子不是他的。两处房产需要分割,我告诉甲某,如果在平均分割的基础上你媳妇能让步二十万就和她协议离婚吧,但之后的结果是他的妻子坚决不做让步。
甲某有些软弱,我让其进一步取证孩子不是他的,他到底也没有去取证,开庭前不久甲某之妻做了流产手术,其实其本意是打算要这个孩子的,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其遇到了一些障碍,因为这个时候我已经建议甲某立即起诉了。其实在此之前女方想要跑,我告诉男方抓紧起诉,一旦女方跑了,一年半载你都见不到人,因为女方想把孩子生下来,但如果在她跑之前就起诉,传票到了女方手里,女方就会放弃跑的念头,因为她要保财产,因为她非常重视这财产。那么女方不跑的话就会面临两个选择,一个是挺着大肚子去开庭,因为到开庭的时候孩子大约五个多月了,另外一个就是把孩子打掉,然后不承认出轨。所以我几次三番催促男方抓紧取证,但男方就是不去。当然,女方最终选择后面这条路,这是我意料之中的。
开庭甲某之妻否认怀孕,更不会承认是过错方。其实最基本的医学鉴定,鉴定下不久前其有没有流产是非常容易的,没做鉴定,甲某之妻就承认了流产的事实,但一口咬定孩子是甲某的,当然这也是在我的意料之中。其实整个案子的走向我都有所把控,唯一很难把控的就是甲某的胆小软弱。
在强大的思想压力之下,经过多次调解,甲某之妻最终在财产分割上做出很大让步,此案调解结案,甲某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有些时候,证据确实很难证实案件事实,但真实的事实双方却完全清楚,所以调解的时候你不用拿那些谎言来对付无过错方,作为无过错方的律师,其实我们一个眼神就能让她明白你根本也没有必要撒那些谎,那些谎在这里一点都不好使,这种情况之下过错方和我调解,她即便心理素质再强,心虚也是在所难免的,并且我们只寻求一个公道,你作为过错方,只需负担你应当付出的代价就可以了,我们不会无限度的提条件,往往,这种情况之下案子就能够调解。当然,这里面还是牵扯到很多技巧在里面,我甚至很难言说这些技巧,而且遇到的人不一样,我说的话也不一样,完全是随机应变,但目的就是一个,保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