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瑞律师.男.1980年生人.是一位优秀的青年律师.
从业前为军人.现为辽宁省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顾问.从军期间一直热衷于法律事务.重视理论学习.积累了大量的法律理论知识.并取得了律师资格.
擅于处理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在各类案件的处理中.灵活地将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思维创新.视角独特.收到了良好的诉讼效果.
在职业素养上.秉承了军人的优良作风.为人正直.办事负责.敢于为当事人伸张正义.深得当事人的信任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