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绍:在微博上炫富、炫“干爹”、曝不雅视频……近几年,郭美美不时成为网络关注热点。近日,郭美美,这名因“红会”事件一夜成名的网络“炫富女”,再次陷入舆论的漩涡。但这次的事态,远比她当年的突然“走红”更为严重:7月9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该团伙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下注,进行赌球违法犯罪活动。郭美美是其中参赌人员。7月14日郭美美因涉嫌赌博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马律师:关于赌博罪的定义,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马律师:除了赌博罪,还构成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2条规定了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前者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后者是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局,聚众赌博的行为,前者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后者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
马捷律师.执业证号(1410 4201 2105 77912).毕业于郑州大学.学士学位.现执业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担任平顶山市刑事辩护研究会成员.并受邀成为平顶山妇联官方网站的咨询律师.以及平顶山的团委的热线接访指定律师. 本律师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以来.对待案件认真负责.代理案件条理清晰.思维敏捷.善于抓住矛盾的焦点.机智灵活的解决问题.执业以来.秉承诚信为本.勤勉敬业.以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的服务理念.先后为当事人办理了人身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婚姻财产分割.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各类案件.有着敏锐的案件分析能力及阶段把控力.
电话:1378107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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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博泰宾馆10楼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107号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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