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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你烦恼了吗?

——法律解析“网购所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双十一”你烦恼了吗?
 110网白建永律师访谈

本期介绍:近年来,“双十一光棍节”已经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话题,实则这就是一个网购达人的购物狂欢节,每当这时淘宝、天猫、京东商城等各大电商纷纷使劲浑身解数。秒杀、打折等等都是他们用来吸金的重要手段。去年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双十一促销支付宝销售额为350.18亿元。而今年阿里在双十一开始后的第38分钟销售就已经突破百亿。殊不知在这些巨大销售额的背后又隐藏了多少你我可能都会遇到烦恼的问题呢。

110网: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网购这种新的购物方式已经开始逐渐的深入到人们生活中,但在网购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法律问题,由于是新兴行业法律规范还很不完善,遇到问题我们应该怎么来解决呢?所以针对此类问题,我们邀请到了来自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的白建永律师来为我们剖析一下网络购物中会遇到法律问题的相关解决方法。 白律师您好,欢迎您作客本期的110访谈!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110网:主持人:我国目前有没有一部专门针对网购侵权的法律呢?

白律师:目前我国尚没有制定专门的针对网络购物侵权的法律,目前涉及网购侵权纠纷主要依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调整。

110网:主持人:“双十一”商家在活动期间先提价后打折的情况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白律师: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先提价后打折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 也对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先提价再声称打折属于欺诈消费者,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

110网:主持人:在活动中买家成功付款后被强制退款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

白律师: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法》第 25 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卖家将商品的名称、型号、价格等具体信息显示在销售网站上,在法律上称要约;买家成功付款叫承诺。此时合同已经订立。若卖家擅自取消交易、强制退款,属单方违约,买家可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

110网:主持人:对于网购产品的质量问题我们应该怎样来维权呢?

白律师:首先要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卖家对商品细节的描述,与卖家交流的短信、QQ、旺旺等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尤其要注意在签收快递送达的商品时,要当场拆包验货,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要及时拍照取证。其次要尽量通过正规的网站购物,在正规网站购物有优势是卖家的身份信息可以得到核实和认证,便于以后维权。第三向卖家进行沟通,要求退货。还可以向所在网络平台管理人员或工商管理人员进行投诉。最后,如果网购的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向该品牌的正规商家进行投诉,由其协助进行维权。若卖家的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110网:主持人:遇到网购诈骗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所买东西和描述的不相符、已经支付过钱款而拿不到货物等)。

白律师:网购诈骗通常发生在非正规购物网站上,一般也没有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付款,而是直接付款。所购产品与描述不相符,可以用我刚才所说的方式进行维权。若是付了钱而没有收到货,则属于诈骗,应向公安机关报警。若涉案金额较小,虽不构成犯罪,但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影响较大的如果涉案金额较大,可能涉嫌诈骗罪的,公安机关会立案受理作为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由于网络诈骗具有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涉案金额小等特点,给追究卖家责任带来不便。另一方面买家在发现受骗后,因担心维权成本较高而放弃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网络诈骗的风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10网:主持人:当网购给差评后遭到电话、短信及其它方面的骚扰和威胁时应该怎么办?

白律师:目前没有相关针对性的法律条文,建议买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注意的就是在遭到骚扰或威胁时要保留好证据,比如接到骚扰电话时要进行录音,短信内容要注意保存好,通话和短信详单要及时地打印出来。如果仅是卖家个人对买家实施电话骚扰,一般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是专门从事电话骚扰业务的,可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对其依治安条例进行处罚。如果在实施电话骚扰过程中,买家遭到人身财产等相关损害,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110网:主持人:您认为目前存在的网购纠纷中维权难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白律师:主要体现在维权成本巨大、责任主体确认难、维权诉讼举证困难等问题。最为常见的就是买家经常遇到货品颜色、包装、生产日期、批号、规格等与描述不符,要求卖家退货,却不仅要自己承担运费,而且经常会遭遇卖家的“冷处理”。目前,网上绝大多数卖家都是普通网民,既没有工商注册登记,也没有专业资质,网上商店的虚拟性,使得工商部门根本无法出面上门解决问题。

110网:主持人:目前应该怎么解决网购缺乏监管,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呢?

白律师:首先,要加大对网络销售者的管理,提高在网络销售产品的门槛。比如网络销售者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销售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并且网络平台有核查、备份的义务。网络平台应加强对销售者的监管,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诈骗买家的网络销售者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其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消除网购维权的法律壁垒,可对网购维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由卖家承担举证责任,卖家自证其产品合法。同时完善消费者权益法,增加网购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最后,做好取证工作。购物时最好保留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订单生成页面截图等相关证据,如有必要,还应当保留商品的原始网页,这样日后维权时才能“有图有真相”,这也是投诉卖家的必胜法则。同时要注意的是,一定要索要相关购物发票,尤其是购买手机、电器、数码产品等贵重物品。如果卖家说不能提供发票,应果断停止购买,如果卖家说随后补寄发票,则应延缓交易。

110网:感谢本期嘉宾律师今天的精彩点评,也感谢110网网友们的关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本期律师,可点击咨询白建永律师,也可以通过栏目右侧“嘉宾律师联系方式”与本期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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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嘉宾介绍

白建永律师.现执业于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忠诚于法律服务事业.业务精湛.品格高尚.

专长领域: 债务追讨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人身损害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刑事辩护

电话: 15080379779 

Email:510320027@qq.com

执业机构: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 

地址:荔城区东圳东路凤达花园大厦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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