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绍: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死者是来自河南周口市郸城县,47岁的女农民工周秀云。据其儿子王奎林回忆说,当时周秀云在工地门口抱着警察的腿恳求放了她的丈夫王友志,在此期间便遭遇拽头发、拧脖子等暴力侵害。“那个警察把我妈的头狠命往下按,脸都贴到肚子上了”,后来母亲便仰面躺地长达1个小时。一名身材偏胖的警察用脚踩着母亲的头发,并指责她“装死”。 13日当天最低气温零下11摄氏度,母亲在地上躺了1个小时。凌晨3时许,死者丈夫王友志在派出所内接到了妻子死亡,遗体已被送至太平间的通知。据王友志回忆他在派出所的卫生间内遭到了殴打,“他们抓着我的头发,用脚往死里踢我”,此后,在办公室又有民警用鞋对他头部左右开弓,打得他头晕目眩、满脸是血。在王友志目前所住的医院12月22日出具的检查报告单上显示着其“左侧第6-9肋骨骨折”的检查结论。而他们的儿子和另外两个老乡也述说自己在派出所被民警教训一通,腰背上的淤青六七天后才散去。
杨锡锋主任团队律师: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杨锡锋主任团队律师:以什么罪立案侦查,取决于案件证据。现有证据表明,王文军在出警过程中,违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规定、滥用执法权,发生周秀云非正常死亡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其行为已符合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条件。
如果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前提是取得法医鉴定结论,证明周秀云的死亡与王文军的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法律明确规定,查明死亡原因应当进行尸检。我非常理解受害者失去亲人的痛苦心情,同样对发生这种严重事件非常愤慨,也非常理解大家希望从重从快处理涉案人员的心情,但是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于法有据。现有证据只能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待尸体检验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涉及故意伤害或者其他犯罪,我们应该依法一并予以追究。
杨锡锋主任团队律师:有的,如《劳动合同法》、《建筑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如果是北京,还有《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实际上所有劳动法律法规都对农民工劳动关系适用,国务院及北京市政府只是针对拖欠农民工现象作出专门的强调。
杨锡锋主任团队律师:执法者绝不能被个人的情绪左右,沦为以暴制暴、相互斗殴的一方当事人。
在太原打工郸城农民工王奎林因讨不到工资与工地保安发生口角,报警后警察不出示证件就抓人。王奎林父母前来理论,但被民警强行铐住辱骂殴打,父亲被打断四条肋骨,母亲被殴打休克送医后死亡。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和太原市检察院当天分别就媒体报道的“河南女农民工周秀云讨薪命丧太原龙城派出所”一事做出通报:公安机关已经对当事民警做出停止执行职务决定,检察机关已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对涉案民警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至此,这起发生在12月13日的农民工非正常死亡事件终于有了官方的正式说法。看得出来,通报的措辞经过了仔细的斟酌。比如通报称,民警“涉嫌违反公安机关接处警的相关规定,处置不当”。不过,既然检察机关已经对涉案民警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那么该民警就不仅是简单的“处置不当”,而是涉嫌刑事犯罪。
一直以来,有关农民工讨薪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可以说,农民工因讨薪未果而上访的事件被曝光的不在少数,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农民工讨薪之路很艰辛,背后折射出来的问题不容小觑,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何解决好农民工正当的维权问题,值得深思。
警察是人民群众的守护神,打击预防犯罪是其职责。应该说,保护讨薪女工的人身安全、合法利益,警察义不容辞。也许讨薪女工为了讨薪有过激行为或者过激言辞,作为警察依法处置即可,可不管怎样,没有任何理由如视频所反应那样,踩讨薪女工头发。踩讨薪女工头发明显超出了法律职权范围,与其执法身份严重背离,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当然,当前视频的真伪还有待鉴定,正是如此,法律才不能冷眼旁观,而应积极作为,给社会公众和讨薪女家属一个交代。事实上,年末岁尾,农民工走到讨薪之路,作为执法机关本已失职,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后本应及时补救,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通道和法律关怀,却最终发生了谁也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实在叫人心酸。当前有关部门应当作出的就是运用法律将倾斜的公平正义予以矫正。
人死不能复生,悲剧的发生令人深省。事已至此,希望当地相关部门尽快调查清楚此事,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除此之外,面对农民工讨薪问题,怎样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怎样做到执政为民,当地相关责任部门也需认真反思。笔者认为,只有深刻认识到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举措加以管理规范,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才能不让悲剧再次重演。这起农民工讨薪悲剧事件已经发生,给死者家属和公众一个满意交代是我们现在最为关注的,涉事警察和相关责任人最终会受到何种处理,当地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公布调查进展情况,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处理。
杨锡锋律师团队成功办理过数千件诉讼类和非诉讼法律案件.如.被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凤凰网.法制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广东卫视等国内主流媒体广为特约律师。
杨锡锋律师团队还热心公益.多次到学校.街道.家庭服务中心等等进行义务法律培训与咨询,2010年被亚运会组委会聘为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特约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主要有: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工伤纠纷.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2.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案件(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纠纷.继承财产分割等),3.劳动合同纠纷案件,4.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合同.借贷合同.技术合同等等),5.房地产纠纷案件,6.知识产权案件(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诉讼案件),7.刑事诉讼案件(刑事辩护.代理.代理假释.取保候审等),8.法律顾问业务(企业经营风险防范.企业员工法律培训.审查合同.参与经济项目的谈判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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