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律师.法学本科.曾历任过法庭书记员.审判员.法庭负责人.后改行从事公安工作.历任过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潞江派出所所长.板桥派出所所长.刑侦股长.在公安机关长期从事刑事侦察.政治侦察.经济侦察.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等专业工作.熟悉公安各专业办案程序.其中刑事案件一直是自己研究的重点.长期以来.以坚强的毅力学习法律各专业学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荣获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资格职业证书.为了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追求公平与正义.使自己的法律知识得到全面运用.本人申请从公安机关提前退休.告别我的人民警察生涯.从事专职律师执业工作.
个人信念:坚持依法办案.坚持认真做事.诚信做人.只要接收委托代理.就要将当事人的委托事项当作是自己的事.认真负责任的去努力办好.为当事人所想.为当事人所急.
我在公安机关有着丰富的侦察办案经验.对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国家赔偿.医疗纠纷.工伤事故.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纠纷等有着很深的研究.
专业代理:刑事类案件.民事类案件,行政类案件.经济类案件.民商事类案件.知识产权.婚姻与继承类案件.医疗纠纷案件.国家赔偿.环境保护.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非诉讼.法律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