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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27日
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下列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该债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因从事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的债务,如果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对的,则此类债务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我国《婚姻法》作了以下规定:
  (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
  (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如果债权人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此时,不需要区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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