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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男女能否在异地办理结婚证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02日
一、男女能否在异地办理结婚证关于在异地如何办理结婚证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二、补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补办结婚证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根据规定,男女办理结婚证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但要是男女本身不是同一地方的人,那么此时相对于另一方而言此时就可以算作是在异地办理结婚证。但如果说完全意义上的异地办理结婚证的话,显然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