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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怎么偿还?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23日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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