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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如何认定“不以夫妻名义”?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17年09月06日
如何认定不以夫妻名义”?
  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就构成了重婚。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因此,如何认定不以夫妻名义,显得尤为重要。不以夫妻名义不仅是同居者双方不以夫妻相称,也指同居者的言谈举止、日常生活的外在表现形式,不使周围的人员误解其为夫妻关系。
  【婚姻家庭】如何认定持续稳定”?
  同居的认定,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共同生活的时间要有延续性。有配偶者与异性在一起共同生活三天、一个星期算不算构成同居了呢?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此并没有明确。但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持续在一起共同居住超过三个月的,可被视为构成同居。而从各地法院的实践来看,对同居构成的时间持续性要求在一个月以上。
  构成同居与是否婚外生育子女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有了非婚生子女,不能必然得出同居的结论。在老百姓的观点里,认为第三者已与配偶一方有了孩子,就必然是非法同居关系,这个观点是不完全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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