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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什么是“无效婚姻”?
作者:
郭庆梓
律师 时间:
2017年09月08日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10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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