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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如何认定共同居住?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17年09月11日
如何认定共同居住?
  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提供了第三者与配偶的合影、或在某住宅同进同出的照片、以及共同居住的地址。在当事人配偶否认与他人同居的前提下,仅凭这些材料,恐怕还不能定性构成了同居。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另一方构成同居,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相关资料:
  同居地的基层组织关于第三者与配偶一方共同居住的说明:
  配偶一方与第三者共同生活的照片、影像资料;
  邻居或其它目睹同居行为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可以巩固同居证据的强度,对于法院认定同居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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