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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诉讼时效过了,债权可以抵销吗?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05日

诉讼时效过了,债权可以抵销吗?
律师表示,法律上的抵销分为合意抵销、法定抵销。合意抵销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进行抵销,债务是否到期,标的物种类、品质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律师解释道,法定抵销是一种形成权,只需抵销权人的单方意思即可成立,但存在较为严格的构成要件:双方互负债务、债务已到期、以及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双方互负债务时,是否构成法定抵销呢?武汉债务律师表示,虽然双方互相对对方享有债权,且均为金钱债务,因此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与品质的要求两个要件具备。但问题只在于经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是否仍然属于“到期债务”?


律师表示,学说上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是否定说,认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得向对方主张抵销,否则相当于强迫对方履行自然债务(诉讼时效经过的债务)。二是肯定说,认为我国规定的诉讼时效过短,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也可以抵销,这并不违背抵销制度的规范目的。当然还有一种折中说:只要在主张抵销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被抵销债权的履行期也到了,抵销权就可以行使,至于什么时候来行使,则在所不问。所以即便后来经过诉讼时效才行使,也不存在法律障碍。最后指出,从经营者的角度上说,为了预防风险,最好的选择仍然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法定抵销权(前提是抵销权存在)。
律师建议,在行使法定抵销权时,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万一因疏忽没能及时地行使抵销权,则在抵销权形成要件具备的情况下也不要紧,因为经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仍然可以向对方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