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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夫妻之间的借贷情况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18日

夫妻之间的借贷情况
律师表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如何认定,一直是很热门的争论。当两个人闹离婚的时候,经常发生丈夫或者妻子串通别人伪造共同债务的情形,也有很多夫妻的一方因赌博、吸毒等欠下债务,连累配偶也被起诉,这种新闻一搜一大堆:
“丈夫离婚前瞒着妻子欠债离婚后前妻天天被追债”
“丈夫欠了500万债务后跑路”
“妻子花光2万积蓄,老公怄气欲卧轨自杀”
“丈夫偷偷欠了10万高利贷,妻子背锅被讨债简直冤到家了!”
…………
律师表示,根据以往的法律规定,要是出现这种情况,那“被贷款”的一方往往只能吃哑巴亏,因为举证困难啊。谁能证明你不知道这笔债务呢?怎么证明这笔钱没花到你身上呢?要知道,一方贷款、全家花钱啊!所以说,“被贷款”的一方很难撇干净,就算喊冤也没用。 不过,律师来带你看看这个案子,最近刚判出来,丈夫欠的高利贷,法院判定妻子不用共同还债。
李某因欠下巨债用于赌博,债主将李某夫妻都告上了法庭,让他俩共同还债。接到法院传票的李某妻子表示自己对于丈夫借高利贷赌博这一事件毫不知情。她还阐述说,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也有陪嫁财产,公公婆婆都有给家用,她和丈夫的小家庭根本没有对外借款的需要。妻子还表示,债主明明知道李某借钱是拿去赌博了,却还是借给他钱,而她并不知情,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律师表示,这个判决算是开了先例了,至少不用在离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背着一笔“巨债”,而自己却不得不接受。律师表示,如果丈夫借高利贷时妻子也知情并且签字,那这笔高利贷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妻子不知道或者事后不认这笔帐,那就不用“被负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