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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疫情期间房地产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14日

2020年,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各行各业遭受冲击。随着复工复产推进,很多经济纠纷显现出来。我们来看看疫情期间容易产生的房地产纠纷类型及各地法院给出的相关建议。

一、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
疫情爆发以来,由于承租人要求减免租金、承租人无法返回使用房屋、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等,产生了诸多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
面对这类情况,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建议:
①出租方应密切关注疫情相关规定;了解所在地区租金减免政策;加强与承租方沟通,在承租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
②承租方应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等租金减免条款;留存疫情造成影响的相关证据;并且要加强与房屋出租一方的沟通,以便达成补充协议。
③房屋中介企业应当充分发挥职能,引导各方协商处理相关的租赁纠纷。

二、房地产买卖的相关纠纷
因为疫情的影响,导致交房、过户、登记、付款等逾期,从而产生一些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
针对此类纠纷,参考天津高院的具体规定:
①因疫情及防控工作的直接影响,商品房无法按时交付的,可认定出卖人具有免责事由。
②疫情及防控工作发生时,当事人已经履行迟延的,不予免除责任。

三、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纠纷
疫情导致工程工期延误,产生额外防疫费用和停工损失,“人材机”价格波动明显等,造成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针对上述问题,上海中院建议:
①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工程复工指导,就疫情期间工程计价等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出现为抢工期、节约成本而影响工程质量的现象;
②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在案件裁判中应准确、审慎把握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条款的适用,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裁量尺度;
③相关行业协会、商事调解机构等应加强多元纠纷化解职能,努力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方案、共渡难关。

因此,在面对突发状况时,利益相关各方积极沟通,及时关注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妥善解决矛盾,尽量减少各方损失,是减少和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