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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拐卖妇女问题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25日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其实仍然有拐卖妇女的情况存在。有分析表明,贩卖妇女并不是当地适婚妇女短缺的直接后果。根本原因是根深蒂固的父权制价值观,这表现为当地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高,国内特定性别的人口流动,以及缺少女性的情况下被社会边缘化的男性所忍受的婚姻挤压。

以强迫婚姻为目的的妇女拐卖,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以性和生殖剥削为目的的贩卖,而不论正式的婚姻状况如何。这种类型的拐卖占中国被定罪的国内妇女拐卖的80%以上,妇女主要被卖给贫困农村地区处境不利的单身男子用于强迫婚姻。买卖妇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过去购买妇女作为家庭佣人或妻妾都是合法的。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开展了严厉的打击人口拐卖的运动。然而,在1970年代末的经济转型期这种做法又重新抬头,并在1980年代变得十分猖獗。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初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打击行动,以扭转人口拐卖上升的势头。尽管有这些努力,人口拐卖在中国仍然是一个问题。
反对贩卖妇女的运动在基层遇到了强大的阻力。在中国农村,特别是在偏远的山区,许多村民依据婚姻中小妾和彩礼的传统做法,认为为了延续家族血统而购买妻子是合理的。对于一些村民来说,妇女在婚前被认为是其父的财产,婚后则成为其夫的财产。同时,他们认为结婚和生儿子是男人对家庭的责任。村民们忠于社群中的父系氏族,所以他们在防止村里被拐卖妇女逃跑或被解救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这种对救援工作的抵制可能是有组织的、暴力的。一些村长认为,由于单身男子过多,买入新娘是解决不稳定和暴力环境的一个实际办法。因此,他们也没什么动力去报告并与公安部门合作解决被拐卖的妇女。因此,许多人口拐卖案件仍未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