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说,父亲欠的债由儿子还,乃是天经地义。时至今日,这句话还作数吗?依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我列举了以下几种情况,详细的解释了“父债子还”的当今意义。
(一)、父亲生前有一笔债务,死后将遗产留给孩子,孩子是否继承了这笔债务?
父母去世时,遗产数额大于债务数额的,需要用遗产来偿还债务,若是有多人继承遗产,则先进行分割遗产,按照比例偿还相应的债务。
(二)、父亲生前有一笔债务,死后除了一辆车外,没有任何遗产给孩子,孩子是否继承了这笔债务?
遗产总额小于债务总额,不足的部分不需要偿还,也就是说,这辆车需要拍卖抵债,剩下的部分不继承给孩子。
(三)、父亲生前有一笔债务,但是子女声明放弃遗产,并且出具了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书,此时子女是否需要偿还这笔债务?
如果没有继承遗产,则不需要偿还债务。当然,如果子女自愿偿还,法律也不禁止。
除此之外,如果父亲这笔债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父亲去世后,这笔钱,应该由家庭成员偿还。如果因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父亲生活困难被迫借债,那么这笔债务应由子女继承。
当今的法律已经明确的规定了“父债子还”的情形,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来找我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