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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开设赌场罪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行为一般包括两种形式。

(1)是开设赌场者自己坐庄,接受参赌者的投注,通过获胜几率上的差异获取多数参与者的财物,实现其营利目的;

(2)是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场的场所、工具与服务,通过抽头渔利、收取佣金或高额的场地费、设备使用费的行为。“网络赌场”的开设: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是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是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是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是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在赌博网站充当地区代理人招引赌博客户或通过发展下级代理人招引赌博客户,接受投注的,或者充当赌博网站地区代理人的下级代理人通过发展下级代理人招引赌博客户或同时招引赌博客户,接受投注的,也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如今开设赌场罪中的“场所”和“赌具”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概念。

(一)传统“场所”、“赌具”固定型--涉嫌开设赌场罪这是涉嫌本罪最原始的模式,场所固定,使用的赌具是客观存在的,赌博的方式和玩法也相对固定。在原始的模式中,和其他几个被告人一起合作开设赌场,赌场内人员分工明确,赌场通过“抽水”的方式盈利。(二)境外赌博网站代理型--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徐某通过朋友介绍知道代理菲律宾卡卡湾赌博网站能赚钱,后通过朋友微信推荐联系到该赌博网站的一级代理,在一级代理的推荐下徐某联系到网站财务,财务为徐某开通后台管理账号,其因此成为“卡卡湾88娱乐城”赌博网站的代理,先后接受多人以“百家乐”的方式投注赌博,徐某通过赌客赌博产生的流水得到网站的反水获利。三)微信麻将群型--刀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刀某在其手机上下载安装闲聊APP及皮皮斗地主APP,使用其本人电话在闲聊APP上注册后建立赌博赌博闲聊群,后将赌博人员拉进群内,刀某开好房间后将链接发到群里,群内人员通过链接进行赌博。刀某根据每局输赢的大小抽取不固定的“房费”,并以此获利。(四)境外专业赌场打工型--杨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杨某的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位于我国中越边境,其文化水平不高,长期靠打工为生。一次偶然的机会,杨某从朋友那里得知去越南赌场上班工资很高而且赌场合法。

该赌场为越南人自己开设,但不对越南人开放。班某和欧某长期在该赌场为赌客“洗码”(通过为赌客提供兑换用于赌博的筹码服务换取赌场返利的行为),两人洗码时间较长,客户较多,需要招揽员工,杨某就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两人在越南赌场洗码的工作人员。每天为赌客兑换“礼码”就是杨某的工作内容,有时能从赌客那里得到一定的小费。其不参与赌场经营,也和赌场分红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