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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英寸”冒充“寸” 商家混淆蛋糕标示概念
作者:姜万东 律师  时间:2012年11月05日
6寸、8寸、1磅去蛋糕店购买蛋糕时,不少市民都对蛋糕店各不相同的标注单位心存疑问。昨日,记者探访省城蛋糕市场发现,多家蛋糕店的标注单位“五花八门”,律师称,相关行业标准已于今年4月20日实施,商家的此类行为涉嫌违法。
市民:8寸蛋糕“缩水”
      省城市民张女士,五一期间在三孝口一家蛋糕店,为小侄女订了一个蛋糕。
“我去订购了一个8寸的蛋糕,第二天上午去拿了,却发现没有想象中的大。”张女士说。回到家后,张女士特意拿尺子量了一下,出乎其意料的是,尺子上显示的蛋糕大小只有6寸。“我后来打电话,那人说是‘英寸’,我还一直以为是‘市寸’。”张女士表示。
探访:
混淆寸吋是“潜规则”
      到底市面上的蛋糕,是按什么单位计量的?昨天中午,记者先后在省城四家知名蛋糕店了解情况。
“8寸的蛋糕,大约为1.5磅。”三里庵一家蛋糕店导购员介绍。“要论重量的话,每种蛋糕都不一样,因为用的底料不一样,慕斯蛋糕就相对较重。”政务区一家蛋糕店导购员表示,一般所言的蛋糕标注的“寸”,都为“英寸”,这种表示最为直观,所以一般都用最简单的“寸”向顾客介绍。
律师:此举涉嫌违法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姜万东律师介绍:“生日蛋糕以寸为计量单位,不但违反《计量法》中的相关标示规定,也违反了于2012年4月20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强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通则》明确规定固态食品、半固态或黏性食品,都要以直接体现质量和体积的克、千克,毫升、升为计量单位进行标示。
     他表示,部分蛋糕店以“磅”表示蛋糕重量,但“磅”并不是我国法定单位,如此操作也不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图为8英寸的蛋糕实际只有6寸)。记者  赵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