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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疫情防控措施免责的举证责任 (2021-01-20) 点击量:634
作为违约担责的例外,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举证责任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疫情防控措施定性的问题上,主张免责事由的当事人负有主动提出的义务,并承担举证责任。首先,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免责事由应当由当事人主动提出。既包括对方当事人,也包括人民法院。前者是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后者......
物权法、担保法有关保证、质押法律规范,是融资担保业务合法性基础。融资担保业务基本模式为:融资担保机构为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信用证、银行保函等授信业务形成的银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融资担保机构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用账户,以账户所存约定额度的保证金作为银行授信债权的质押。当所担保的债务逾期......
1. 劳动者对所属用人单位的负面评价缺乏事实基础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发表的关于用人单位的负面信息缺乏基本的事实基础,完全与客观实际情况不符。正如上文所说,如果劳动者是在一定事实基础上进行后期添加,并非完全杜撰、捏造、空穴来风,法院倾向认为系劳动者对相关事实的意见与建议,出于保护舆论监督权的行使,一......
土地开发权的新运行机制 (2021-01-19) 点击量:332
其一,土地开发权来源于土地所有权,但和国家规划权与用途管制权等也具有直接的关联。开发权是通过土地用途管制或城乡规划等规制而凸显出来的一种财产权。这种财产权具有稀缺性和独立性以及可交易的特点。最关键的是,有了相应的土地开发权或者通过开发权交易,不仅有可能在开发利用的空间上实现增量开发权利,而且还有可能......
土地开发权的新制度价值 (2021-01-19) 点击量:470
与传统用益物权、空间权、地役权等制度相比,土地开发权有独特的制度价值,具体如下三方面。1.与传统用益物权比较土地开发权在国家管制时代,进入公共政策领域,表现为在国家实施土地管制、公益优先于私利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保障私权私益、增进市场活力、限缩行政权力,不再是私人的天然自由或所有权的必然内涵。传统用益......
土地开发权作为用益物权必然引发现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对于土地管理转型、土地财政软着陆、土地规划等行政管理或治理意义重大。从渊源看,土地开发权根源于土地所有权,因土地用途管制和城乡规划而得以凸现和独立,但本质上还是一种私法意义上的财产权。[22]该制度是为解决土地个人空间利用和公共利益的平衡而产生。随着建......
土地开发权定位为用益物权具有广泛的经济意义,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契合经济发展需求,提升土地资源效用。土地作为稀缺资源在当代开发程度较高。为此,土地权利不再局限在平面,而是向空间立体发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地上空间权即著例。[21]在这一过程中,国家从土地用途、环境保护、居住适宜等角度对土地进......
土地开发权制度在国外已经有相关制度成果,在农地保护、城市土地空间开发利用、古迹建筑保护、生态保护、城市改造等领域中进行广泛运用和实践。比较他们的制度模式,并从中分析利弊,可为推进我国土地开发权作为新型益物权法律制度的构建,奠定比较法基础。从比较法上而言,英、美国家的“容积”和大陆法系的“空间容量或空......
土地开发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权能 (2021-01-19) 点击量:501
土地开发权人取得土地开发容量以此为依据从事开发利用活动,并从中收益,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能。就占有权能而言,土地开发权人取得土地开发容量,虽然不是现实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有体物,但基于法律规定和规划限定,特定土地可开发的土地容量既定,土地开发权人可以在该土地开发容量内实际利用,若有剩余容量,则可以转让......
土地开发权应作为绝对权、支配权 (2021-01-19) 点击量:607
所谓绝对权,是指“得对一切人主张的权利”;支配权,“指权利人得直接支配其标的,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13]土地开发权是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是在土地管制或规划限制下产生的。从土地利用角度而言,享有土地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土地管制及规划要求,由此必然存在土地可利用空间大小问题,这就表现为......